用户是上帝?照样躲不开摇一摇广告的技术霸凌!

2023年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日前发布,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泛滥问题赫然在列。1月16日,话题“APP未经同意跳转广告涉嫌违法”冲上微博热搜引起广泛热议。无独有偶,江苏省消保委一份调查数据显示,有九成投票者厌恶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,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。

这一消息激起广泛共鸣,网友纷纷追问:“另外一成是广告主吗?”“恶心发明何时能禁?”“接了个电话,手机差点给我买台电脑”,一到各种购物节,一打开APP满屏广告、眨眼就跳转第三方购物平台,给不少用户带来了困扰。

“摇一摇”开屏广告,严重侵害消费者选择权

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尹旭表示,强制跳转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,“这性质上就属于一种误导性,或者是诱导性的跳转,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,一定程度上也浪费了用户的时间,也破坏了用户的上网体验。”

张馨月所在的商业烦扰项目团队部分成员

早在2023年2月,武汉大学学生张馨月因不满美图秀秀多次被迫触发“摇一摇”开屏广告,以某APP侵犯其自主选择权为由,将该APP运营方告上法庭。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侵权行为成立,判决其停止侵权,保证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,不会进行误导、强迫跳转。同时,赔偿张馨月数据流量损失费1元。

而更让人郁闷的是,为避免APP检测到晃动,有网友按照攻略关闭了“陀螺仪”的权限,却发现打车定位不准,只能无奈开启;还有的网友一怒之下“跳转至什么APP就卸载什么”,最终发现卸载一圈跳无可跳之后,居然还会出现APP的下载页面。

黄尹旭进一步表示,“摇一摇”广告离不开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,这些数据也应属于个人信息范畴,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。

同样在2023年2月,工信部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》,其中就明确规定: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,或利用“全屏热力图”、高灵敏度“摇一摇”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。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,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、向社会公告、组织下架等措施,严肃问责查处。

既然有法可依,“摇一摇”广告技术霸凌为何屡禁不止?

打开手机软件,开屏广告弹出,屏幕上出现了关闭的符号,点击后发现跳转第三方软件 。原因是不少软件会把开屏广告设置成可全屏点击,目的是收获大量用户的无意误触,从中获得广告收益。

注意力经济的时代,用户点击与广告收益息息相关,而这些广告也是某些APP的主要盈利手段之一,于是它们便将用户当成了韭菜,割了一刀又一刀。即便面对网友的极大反感和相关部门明确要求,仍然不肯放弃这已到嘴边的巨大利益蛋糕;被约谈了就改,等风头过了再犯。如此假消费者自愿“摇”之名,行强制“广告”之实,比弹窗广告更让人反感。

如果说“摇一摇”分红包、加好友,尚属有意义的功能开发;那么高度灵敏约等于强制跳转的“摇一摇”广告,则只让人看见唯利是图的技术霸凌。对于消费者而言,平台不按标准来办,个人走诉讼程序成本又高,大多最后都是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’的不了了之。

为了应对“狗皮膏药”般的跳转广告,一些手机厂商和互联网平台也在进行技术升级与改进。一方面优化广告监测技术,完善监管,明确“摇一摇”广告的规则和责任,提升执法查处效率和违法及侵权成本;另一方面畅通投诉渠道,针对广告侵权典型案件,通过消协等组织提起公益诉讼,扩大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。

最重要的是,用户的隐私信息被尊重、选择权利受保护。对平台和品牌方而言,不能总把“上帝”当韭菜,割来割去最终只会自伤,败光品牌好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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